題:
可見的爭議是什麼,包括其哲學方面?
Michael Weiss
2014-11-30 22:35:08 UT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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萊布尼茲的“簽證”概念(直譯為“生命力”)是我們現代動能概念的前身。他的公式接近於現代非相對論的公式:$ mv ^ 2 $,但不包括因子$ \ tfrac {1} {2} $。

Vis viva 在18世紀成為牛頓派和笛卡爾派之間爭論的焦點;歷史學家稱這為“可見”辯論。辯論將技術,哲學甚至神學問題混合在一起,這種方式對現代感性來說似乎很奇怪。但是,這種爭論是當時的特徵。感謝Helmholtz,Meyer,Joule,William Thomson,Clausius等人的工作。但是,這是另一個問題的主題(也許是這個問題)。

您必須從[笛卡爾的物理學](http://plato.stanford.edu/entries/descartes-physics/)開始;參見**第4章運動定律和笛卡爾守恆原理**。笛卡爾在《原理》(1644年)中製定了身體運動的三個定律,第三個定律涉及身體的碰撞。根據D,“碰撞中的守恆量等於每個撞擊體的大小和速度乘積的總和。”使用“運動量”作為要守恆的量,導致D產生一些自相矛盾的結果:1/2
“ Descartes聲稱,較小的物體,無論其速度如何,都永遠無法移動較大的固定物體。”有關萊布尼茨對笛卡爾運動定律的反駁,請參閱[萊布尼茲的物理哲學](http://plato.stanford.edu/entries/leibniz-physics/#LeiLawMotSec):因為它們會導致違反以$ mv ^ 2 $ [L稱為* visva *]的量守恆的力量。” 2/2
@MauroALLEGRANZA理查德·布萊克威爾(Richard J. Blackwell)的文章“笛卡爾運動定律”(Isis,第57卷,第2期(1966年,夏季),第220-234頁)很好地解決了這一問題。
另請參閱[ÉmilieduChâtelet](http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%C3%89milie_du_Ch%C3%A2telet),這是牛頓傳統(* momentum *)與萊布尼茲主義的第一次成功的“融合”。
我向您推薦Daniel Garber的研究:他在[劍橋笛卡爾的同伴](http://www.amazon.com/Cambridge-Companion-Descartes-Companions-Philosophy/dp/0521366968/ref=sr_1_1?ie中對D物理學的貢獻) = UTF8&qid = 1417371638&sr = 8-1&keywords = cambridge + companion + to +笛卡爾(笛卡爾的形而上物理學)(http://www.amazon.com/Descartes-Metaphysical-Physics-Conceptual-Foundations/dp/ 0226282198 / ref = sr_1_3?ie = UTF8&qid = 1417371716&sr = 8-3&keywords = daniel + garber),1/2
[體現的笛卡爾:通過笛卡爾科學閱讀笛卡爾哲學](http://www.amazon.com/Descartes-Embodied-Reading-Cartesian-Philosophy/dp/0521789737/ref=sr_1_5?ie=UTF8&qid=1417371716&sr=8-5&keywords= daniel + garber)和[Leibniz:身體,物質,單子(Monad)](http://www.amazon.com/Leibniz-Substance-Monad-Daniel-Garber/dp/0199693099/ref=sr_1_4?ie=UTF8&qid=1417371716&sr=8 -4&keywords = daniel + garber)。 2/2
有關簡短摘要,請參見[here](http://philoscience.unibe.ch/documents/MaterialFS11/PS-Leibniz11/SmithG2006Vis.pdf)
有關此爭議的詳細歷史討論,請參閱Max Jammer的書“力的概念”。他的其他有關物理學發展的書也非常有趣。
二 答案:
Conifold
2014-12-02 09:56:37 UT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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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面上的爭論主要是關於“真正的運動量”,動量或視力(動能),牛頓和萊布尼茲在對立。雖然最初有一些哲學角度,但萊布尼茲(熟練攻擊,”很快,由於微積分發明的優先權爭端而惡化為雜耍,這助長了微積分的發展,而實質部分卻在所有爭論中迷失了。

在1743年以後,歐拉和達蘭伯特將這場爭論描繪成一場關於單詞的辯論,這成為了爭論的焦點。這是馬赫的摘要:“ 牛頓的研究確實證明,對於不受力作用的自由物質系統,笛卡爾總和$ \ sum mv $是一個常數,而Hyugens的調查表明, $ \ sum mv ^ 2 $之和也是一個常數。萊布尼茲提出的爭議基於各種誤解,一直持續了57年,直到D'Alambert的《 Traite de Dynamique》在1743年出現。但是,一些現代學者質疑這個結論,指出爭論一直持續到“ 18世紀餘下的時間”,關於這一問題的關鍵觀察僅出現在第二版《 Traite de Dynamique》( 1758年),後來由Boscovich(1745年)製造。即,“ 視覺是通過距離作用的力的量度,而動量是通過時間作用的力的量度”。

哲學方面僅與能量和動量成正比關係。萊布尼茲批評機械笛卡爾式哲學沒有解釋物質的“生命力來源”。牛頓同意,但是出於這個原因,對他來說,力量應該仍然是力學的基本概念,而質量和速度是不可簡化的。因此,他反對視線升高至萊布尼茲贊成的形而上學狀態。

爭議的起點是將“動量”定義為質量乘以速度(而非速度)的笛卡爾,這是中世紀推動力的傳統,並聲稱其總價值得以保留。萊布尼茲舉了一個墜落物體的例子,證明笛卡爾的“動量”不守恆。到那時惠更斯已經建立,在彈性碰撞中守恆質量乘以速度的平方(他也給出了“牛頓”第二定律的一種形式),因此萊布尼茲宣稱“運動的真實量”並稱其為viva。同時, Wallis對彈性碰撞中的速度發生了正確的描述,這等效於“動量守恆”(他沒有使用這種語言,並且當時沒有向量的概念定義“動量”)。牛頓將其合併到“原理”中,但您繼續將笛卡爾稱為“動量”,您猜到它是“運動量”。

部分地,由於尚未建立基本的機械概念的現代定義,因此語義辯論不可避免。在某種程度上,單獨的問題與原始爭議糾纏在一起。 1724年,巴黎學院因“絕對”方法計算絕對堅硬的物體之間的碰撞而獲獎。約翰·伯努利(Johann Bernoulli)的陳述指出:……沒有絕對的硬質物體,所有碰撞都是彈性的,順便說一下,可見力是真正的運動量。作為回報,麥克勞林建議稱 mv 為“身體的力量”,並對其應用牛頓定律。伯努利的投稿被拒絕,因為他拒絕了學院的前提,麥克勞林獲得了獎。在1728-29年間,對於機械師(牛頓法或萊布尼茲法)的分析方法“比較好”,人們產生了爭執。

Gottfried William
2015-03-21 21:47:16 UT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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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必須提出一個明確的答案。他們用現代的觀點摸索了不同的概念並互相交談。爭議之後。 (請參閱Truesdell)

問題是,從牛頓和萊布尼茨的主要著作中可以清楚地看出,牛頓正在使用我們稱為“力”的概念(實際上是在他的光學,他發現了排斥力,並假設了吸引力。這將導致Euler和Boscovich取得進展。卡爾特修斯在這兩者之前都具有動量作用。

萊布尼茨主要關注力學,只是涉及到他的“最多樣化的一個存在的世界”哲學。他認為,由於可以將所有自然法則寫成(以相似的方式進行真實建模),因此“整體效應”始終得以保留。一方面是原因,另一方面是結果。這樣做的目的是從其世界哲學體系的實際意義中消除“第一因”的概念和問題。方程中的哪一方是全部原因,而哪一部分是全部結果?

這與現代立場大致相似,因為我們不再關心甚至假設根本原因的存在,而且並非不可能發生了時間倒轉的情況(在這種情況下,原因和結果在同等級別),但是根據情況的熱力學確定,這是極不可能的。從這裡,我們有Boltzmann和Mach拿起棍子。

(早期的混亂是由於在熱力學中沒有現代的理論出現在沃特斯頓,梅耶和玻爾茲曼之前。事實上,萊布尼茨無法解釋“效應”在何處出現。一個從高處掉落的屍體跌落到地板上,跌倒結束。那是150年後的Mayer實驗。在那之後的15年,即使​​是像開爾文這樣的科學家,也仍然必須在論文中指出錯誤,他們聲稱d發現了違反節能的行為,例如沃特森(Waterson)向開爾文(Kelvin)指出,相變實際上確實需要能量,在結構完善的實驗中不能忽略。 >合成哲學。)

萊布尼茨簡單地從一個鐘擺實驗中推斷出,在所有情況下,$ mv ^ 2 $都是守恆的。從邏輯上講,這種推論不是正確的,但這是他的動力學假設。他實質上是在探索現代能源概念,Mayer和Clausius以及Mach和Einstein最終按此順序闡明了這一概念。正是梅耶(Mayer)對動力學,勢能和熱能進行了清晰的討論。 Maupertuis和D'Alembert和Euler致力於闡明動能和勢能的概念。

如果沒有熱力學,考慮到知識的存在,就無法解決爭議,因此,事實並非如此。沒有奇蹟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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